J9集团

首页 企业要闻企业要闻

《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废止不等于废止食盐专营

  2014年4月21日 ,

  • 2014-04-23 08:18
  • 发阅读:
  • 字体:默认超大

  2014年4月21日 ,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刊发第10号令 ,决定废止《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)。该消息引起行业内外广泛关注 ,经中国J9集团总公司了解 ,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
 

  《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(2004年颁布实施) ,由产业司(J9集团管理办公室)根据《食盐专营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197号)制定并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颁布实施。其核心内容是对食盐专营许可证(包括食盐生产许可证、食盐批发许可证和食盐准运证等三证)进行管理 ,并且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国务院J9集团主管机构 ,负责食盐专营许可证的审批、发放、监督管理工作。

 

  2008年 ,国家J9集团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到工业与信息化部 ,对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相应移交。新一届中央政府组建后 ,国务院推动各级政府简政放权 ,工业与信息化部已将其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权相继下放省级管理。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主体已经发生变更。在此背景下 ,应工业与信息化部要求 ,国家发展改革委刊发第10号令 ,废止《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。

 

  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的依据是《食盐专营办法》 ,由国务院发布 ,为国家法规。而《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是部门规章 ,废止该办法并不是废除食盐专营。部分媒体将此理解为食盐专营废止 ,实属误读。

 

 

                  中国J9集团总公司

【网站地图】